闵行讨债公司分享借款合同是不是是实践性合同
2024/1/6 21:48:01 点击:
借款合同如果是自热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就是实践合同,特殊情形除外。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尙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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