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闵行合法讨债公司
联系:张经理
电话:18168875615
网站:www.7huishou.com
地址:上海闵行区
另一个就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五、闵行公司货款追讨委托程序 简单、快捷的委托程序为您带来方便,也是我们的真心承诺。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能够为您分忧解难是我们的荣幸,我司每一位员工将细心聆听您的心声,不负重望!提供真实准确的事实真相,帮助您的企业或个人维护合法权益走出困境,获得应有的利益和回报,为了让您能够及时了解我们的咨询服务及委托程序,请您按照以下指示了解委托步骤。 委托步骤一:接听电话、解答咨询 无论您有任何要求,我们的咨询顾问会耐心细致地解答您的问题,为您提供免费的专业支持和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 委托步骤二:确认内容、书面回复 在接到您的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咨询后,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安排咨询顾问与您联络,确认具体咨询目标和工作内容,并组织咨询人员迅速策划咨询方案,在最短时间内提供给您书面的《意向书》供您参考,《意向书》中包括以下内容: 1、能否接收委托 2、评估工作内容 3、确定咨询方案 4、估算工作周期 5、确定所需费用 委托步骤三:确定方案、签订协议 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要求,对方案进行完善和补充,确认无异议后,与您签订正式协议,并正式开始咨询工作。 委托步骤四:落实咨询、提交报告 根据咨询的进展情况,我们的咨询人员会随时与您保持联络,让您了解咨询工作的最新进展,并在咨询完成后,向您提交完整《咨询报告》,具体包括咨询过程中获取的原始文件、咨询过程的详细记录、有关图片及音像资料、法律分析及专家建议等,供您参考。 如您对我们的委托程序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垂询,我们会给您满意的解答。 六、闵行公司货款追讨的时效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七、闵行公司货款追讨注意事项 讨债前要认真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收集信息和资料,在请教顾问、专家基础上,确定讨债的方法、策略。 讨债应注意的问题 1.讨债中防止逃债 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l)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2.讲究技巧、策略 讨债前要认真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收集信息和资料,在请教顾问、专家基础上,确定讨债的方法、策略。讨债中要振振有词,咄咄逼人,要善于抓住对方把柄,攻其薄弱环节,出其不意,以决制胜。针对不同性格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策略,如对“强硬型”的,运用沉默策略,软硬兼施策略;对“固执型”的可采用试探策略,先例策略。 3.充分妙用“情”、“理”、“利”、“法” “动之以情”:凭着多年积淀的友情,只要说到伤心为难处,对方不会不有所考虑。“晓之以理”:情中寓之以理,晓之以利害,以理服人。“辅之以利”:在事实基础上给客户一定的让利,保本舍末,或许能激起客户有效回款的积极性。“诉之以法”:山穷水尽,仁至义尽,别无选择,诉之以法。